(一)流行病学
自2008年5月2日起,手足口病纳入丙类传染病管理。手足口病是全球性传染病,世界大部分地区均有此病流行的报道。引起手足口病的肠道病毒包括肠道病毒71型(EV71)和A组柯萨奇病毒(CoxA)、埃可病毒(Echo)的某些血清型。EV71感染引起重症病例的比例较大。肠道病毒传染性强,隐性感染比例大,传播途径复杂,传播速度快,易引起暴发或流行。
1.定义 手足口病(HFMD)是由多种肠道病毒引起的常见传染病,以婴幼儿发病为主。大多数患者症状轻微,以发热和手、足、口腔等部位的皮疹或疱疹为主要特征。少数患儿可出现中枢神经、呼吸系统损害,引发脑炎、急性迟缓性麻痹、脑水肿和心肌炎等,个别重症患儿病情进展快,易发生死亡。少年儿童和成人感染后多不发病,但能够传播病毒。
2.传染源 患者和隐性感染者均为本病的传染源。
3.传播途径 主要经粪—口和(或)呼吸道飞沫传播,亦可经接触患者皮肤、黏膜疱疹液而感染。是否可经水或食物传播尚不明确。患者粪便、疱疹液和呼吸道分泌物及其污染的手、毛巾、手绢、牙杯、玩具、食具、奶具、床上用品、内衣以及医疗器具等均可传播本病。该病潜伏期一般为3~7天,没有明显的前驱症状,多数患者突然起病。发病前数天,感染者咽部与粪便就可检出病毒,通常以发病后一周内传染性最强。
4.人群易感性 人对肠道病毒普遍易感,显性感染和隐性感染后均可获得特异性免疫力,持续时间尚不明确。病毒的各型间无交叉免疫。各年龄组均可感染发病,但以3岁年龄组发病率最高。
5.流行特征 手足口病流行无明显的地区性。一年四季均可发病,以夏秋季多见,冬季的发病较为少见。该病流行期间,可发生幼儿园和托儿所集体感染和家庭聚集发病现象。
(二)病例诊断
1.临床诊断病例急性起病,发热,手掌或脚掌部出现斑丘疹和疱疹,臀部或膝盖也可出现皮疹。皮疹周围有炎性红晕,疱内液体较少;口腔黏膜出现散在的疱疹,疼痛明显。部分患儿可伴有咳嗽、流涕、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和头疼等症状。重症病例:
(1)有手足口病的临床表现的患者,同时伴有肌阵挛,或脑炎、急性迟缓性麻痹、心肺衰竭、肺水肿等。
(2)手足口病流行地区的婴幼儿虽无手足口病典型表现,但有发热伴肌阵挛,或脑炎、急性迟缓性麻痹、心肺衰竭、肺水肿等。
2.实验室诊断 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为实验室诊断病例。
(1)病毒分离自咽拭子或咽喉洗液、粪便或肛拭子、脑脊液或疱疹液以及脑、肺、脾、淋巴结等组织标本中分离到肠道病毒,并鉴定为EV71、CoxA16或其他肠道病毒。
(2)核酸检测自患者血清、咽拭子或咽喉洗液、粪便或肛拭子、脑脊液或疱疹液以及脑、肺、牌、淋巴结等组织标本中检测到肠道病毒核酸,并鉴定为EV71、CoxA16或其他肠道病毒。
(3)血清学检测急性期与恢复期血清EV71、CoxA16或其他肠道病毒中和抗体有4倍或4倍以上的升高。
(三)防治策略及预防措施
手足口病传播途径多,婴幼儿和儿童普遍易感。做好个人、家庭和托幼机构的卫生,防止医院感染是预防手足口病的关键措施。
1.疾病流行期间,医院应实行预检分诊,并专辟诊室(台)接诊手足口患者,引导发热出疹息儿到专门诊室(台)就诊,候诊及就诊等区域应增加清洁消毒频率,室内清扫时应采用湿式清洁方式。
2.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每一位患者后,均应认真洗手或对双手消毒。
3.诊疗、护理患者过程中所使用的非一次性的仪器、物品等要擦拭消毒。
4.同一间病房内不应收治其他非肠道病毒感染的患儿。根据病情,手足口病病例居家或住院隔离、治疗,建议隔离期限为症状出现后2周且症状消失,或症状消退后1周。重症患儿送儿童医院隔离治疗。
5.对住院患儿使用过的病床及桌椅等设施和物品必须消毒后才能继续使用。
6.患儿的呼吸道分泌物和粪便及其污染的物品要进行消毒处理。
7.医疗机构发现手足口患者增多或肠道病毒感染相关死亡病例时,要立即向当地卫生行部门和疾控机构报告。
(四)工作程序
1.对符合手足口病病例定义的病例需2名医生会诊进行诊断。
2.发现聚集性手足口病病例(集体单位或自然村寨一周内出现2例及2例以上手足口病原例),及时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3. 配合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及运送等工作。
4. 在手足口病流行季节进行手足口病防治知识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