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行医的判定
1.卫生监督协管中的非法行医,通俗地讲就是未取得合法行医资格的机构或人员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包括: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人员从事医疗活动,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
2.“黑诊所”,是非法行医表现形式之一,即无证行医。指的是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即开展了诊疗活动的行为及场所总称。是相对合法医疗机构而言的。
3.非法行医的表现形式 “黑诊所”没有规范的机构名称,挂以“××诊所”、“××门诊”或“红十字”,或不挂牌招揽患者。诊所内设施简陋,有的行医区与生活区(厨房、睡房等)混在一起,空间狭小,卫生条件较差,环境恶劣。且多将药品放在“诊所”外的其他地点,躲避查处。
在早市、集贸市场等人流、物流集散地,摆摊设点、看病、拔牙镶牙等行为。
在药店内使用仪器进行诊断、抽血化验等行为。
一些商家企业受利益驱使,在社区、农村以“义诊”名义,借以推销保健品和药品的行为。
4.非法行医的危害从事无证行医的人员多无合法资质,诊疗技术低下,不遵守诊疗规范,经常会造成误诊、漏诊,甚至危及生命;使用的药品来源不明,存在使用假药、劣药危害;使用的医疗设备质量参差不齐,就医环境恶劣,不具备消毒设施,极易造成交叉感染;无证行医租住房屋,居无定所,出了问题一跑了之,难以维权。
可见非法行医扰乱了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严重地危害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往往造成身体损害,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
(二)非法采供血的判定
1.非法采供血,对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过批准的业务范围,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
2.非法采供血的危害 检测缺失或不准确,采集患有艾滋病、病毒性用开炎、梅毒等经血传播的传染患者员血液供临床或生物制品生产,易造成经血传播传染病传播 产生的医疗废物处理不规范,存在传染病传播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