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流行病学
1.定义 感染性腹泻,也称腹泻病,是由病原微生物(包括细菌,病毒、寄生虫等)引起的、以腹泻为主要临床特征的一组肠道传染病;所谓腹泻是指每日3次以上的稀便或水样便。本标准指除了霍乱、痢疾、伤寒、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
(1)炎症性腹泻:指病原体侵袭上皮细胞,引起炎症而导致的腹泻。常伴有发热,粪便多为黏液后脓血便,镜检有较多的红白细胞,如侵袭性大肠杆菌肠炎、弯曲菌肠炎等。
(2)分泌性腹泻:指病原体刺激肠上皮细胞,引起肠液分泌增多和(或)吸收障碍而导致的腹泻。患者多不伴有发热,粪便多为稀水便。镜检红白细胞不多,如产毒大肠杆菌肠炎、轮状病毒肠炎等。
2. 传染源
(1)患者:腹泻患者和亚临床患者是感染性腹泻的重要传染源。这是因为患者的排泄物含有大量的病原体,且排放量较大,次数频繁,污染范围广。
(2)病原携带者:常见的有潜伏期携带者、恢复期携带者、慢性携带者和健康携带者。虽然携带者排出病原体的量较少,频率较低,但由于病原携带者的活动未受任何限制,慢性携带者可长期带菌、排菌,因此作为传染源的流行病学意义不容忽视。
(3)受感染动物:动物传染源包括患病和(或)受感染的动物(包括家畜、家禽及些野生动物)。
3.传播途径 主要是通过粪一口途径传播,由于传播因素的复杂性导致传播途径的多样化,但主要传播途径是经水、食物、生活接触及苍蝇等单一或交错地进行。
4.易感性 人群普遍易感,感染后可获得一定程度的特异性免疫力;但对于不同的病原体,人体获得的免疫力持续时间不同,一般较短,几个月到数年。
5.流行特征 一年四季均可发病,一般夏秋季多发。有不洁饮食(水)或与腹泻患者、腹泻动物、带菌动物接触史,或有去不发达地区旅游史。如为食源性则常为集体发病及有共进可疑食物史。某些沙门菌(如鼠伤寒沙门菌)、肠道致泻性大肠杆菌、A组轮状病毒和克萨奇病毒等感染则可在婴儿市内引起暴发流行。
(二)诊断原则
引起腹泻的病因比较复杂,除细菌、病毒、寄生虫等病原体可引起感染性腹泻外,其他因素,如化学药品等还可引起非感染性腹泻,故本组患者的诊断须依据流行病学资料、临床表现和便常规检查来综合诊断。由于本组疾病包括范围较广,而上述资料基本相似,故病原确诊须依据从粪便检出有关病原体,或特异性核酸,或从血清中检测出特异性抗体。
(三)诊断标准
1.临床表现
(1)腹泻、大便每日≧3次,粪便的性状异常,可谓稀便、水样便,亦可为黏液便、脓血便及血便,可伴恶心、呕吐、食欲不振、发热、腹痛及全身不适等。病情严重者,因丢失水分引起脱水、电解质紊乱甚至休克。
(2)以除外霍乱、痢疾、伤寒、副伤寒。
2.实验室检查
(1)粪便常规检查:粪便可为稀便、水样便、黏液便、血便或脓血便。镜检可有多量红、白细胞,亦可有少量或无细胞。
(2)病原学检查:粪便中可检出霍乱、痢疾、伤寒、副伤寒以外的致病微生物,如肠致泻性大肠杆菌、沙门菌、轮状病毒或蓝氏贾第鞭毛虫等。或检出特异性抗原、核酸或从血清检出特性抗体。
临床诊断:具备临床表现(1)(2),实验室检查(1)者,流行病学资料供参考病原确诊:临床诊断加实验室检查(2)。
(四)工作内容
1.门诊患者登记、病原检验登记、有关报表以及消杀药械设施。
2.收集、整理、分析感染性腹泻患者的资料。
3.腹泻患者排泄物处理,隔离消毒及消毒效果的检查。
4.医护人员熟悉腹泻病的诊治和口服补液的使用,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5. 工作要求
(1)各社区医院腹泻病诊室、诊桌对就诊的腹泻患者做详细的登记。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详细住址、联系电话、发病日期、就诊日期、主要症状、体征、初步诊断、采样情兄、送检日期、检验项目、检验结果、治疗方法等。
(2)对的临床诊断病例应在24小时内进行网上直报,并进行隔离治疗。
(3)各社区医院腹泻病诊室、诊桌对腹泻病患者的ORS使用率达到有关规定要求。
(4)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提供流行病学调查时所需的患者临床表现、实验室检则结果及转归情况。
(5)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提供所需的腹泻患者粪便检验标本。
(6)每月5日前,将上月腹泻患者情况按附表内容统计清楚,报至辖区疾控中心。
(7)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完成临时性调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