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孕灾环境

孕灾环境主要包括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自然环境是指由大气圈、水圈、岩石圈、生物圈等所构成的地球表层系统。人文环境则可划分为人类圈与技术圈。

孕灾环境具有地带性或非地带性,波动性与突变性,渐变性和趋向性。孕灾环境时时刻刻都在进行着物质和能量的转化,受制于该子系统内多要素复杂的作用关系,其表征指标也是在不断变化,当转化达到一定条件时会对人类社会环境造成一定影响,称之为灾变。

(二)承灾体

承灾体是指人类及其活动所组成的社会经济系统,是各种致灾因子作用的对象。承灾体是指包括人及其日常生活活动在内,由人类劳动创造的物质财富、人类的各种社会经济活动、资源与环境等要素,在一定地域单元上构成的具有一定尺度和组织形式的综合体。

承灾体为自然灾害系统的社会经济主体要素,价值性是其核心属性。价值性既包括承灾体在经济学意义上的价值和使用价值,也包括在人类社会经济生活中体现出来的或担负着的作用与功能,还包括在资源环境意义与影响等多个层面。承灾体包括人类本身及生命线系统,各种建筑物及生产线系统,以及各种自然资源。在承灾体中,除人类本身体的价值属性,就没有自然外,其他部分也可划分为不动产与动产两部分。离开了承灾灾害这一概念,灾害的风险则更是无从谈起。

承灾体和孕灾环境一起共同构成了自然灾害系统的主体要素,分别从社会经济和自然两个层面反映自然灾害系统的特征。

(三)致灾因子

致灾因子是描述灾害事件特征的各种因子,包括灾害种类、规模、强度、频率、影响范 围等。致灾因子是孕灾环境演化的产物,是自然要素在一定时空背景下,孕灾环境某一种或多种指标的极端表现。致灾因子虽然客观存在,但不是自然灾害系统中的一个完全独立要素。从致灾因子形成机制的角度而言,它是以人类活动影响为外因,以孕灾环境自身演化规律为内因,是自然灾害系统自然主体要素演化的产物。

图1 灾害致灾因子关系图

(四)作用机制

灾害是地球表层孕灾环境、致灾因子、承灾体综合作用的产物,三者在时间、空间上相互关联,密不可分。孕灾环境对承灾体存在着显著的影响,而承灾体也会反作用于孕灾环境,这种反作用融入孕灾环境的演化便决定了致灾因子的形成。致灾因子的出现只是灾害形成的必要条件,而承灾体的价值性存在才是灾害形成的根本原因,二者作用的结果导致承灾体某种程度的价值性损失。

孕灾环境、承灾体、致灾因子等要素组成的自然灾害系统是一个涉及多种反馈关系的复杂系统,具有自然和社会的双重属性,其危害程度取决于自然因素的变异程度和人类社会承受或适应自然环境变化能力大小两方面。

(五)灾情

灾情是源于致灾因子对承灾体价值性破坏而带来的损失。灾情包括人员伤亡及造成的心理影响,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建筑物破坏,生态环境及资源破坏等。

灾情大小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①致灾因子自身的强度特征;②承灾体自身的价值性特征;③致灾因子和承灾体价值损失的关联度;④致灾因子对承灾体价值行破坏的范围、作用方式以及环境背景等;⑤为应对致灾因子的破坏而不断提升的防灾减灾能力。

图2 自然灾害系统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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