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民。
二、信息报告服务流程图
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服务流程图(图1)。
图1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服务流程图
服务流程内容说明:
1.收集信息 通过定期巡访、患者反映(问诊)等信息收集途径,收集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违法行为信息。
2.报告信息 发现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时,立即向辖区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3.查处效果监测信息报告 根据卫生监督机构通报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对查处效果进行监测,将检测结果报告辖区卫生监督机构。
三、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部分具体内容
(一)收集信息
收集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违法行为信息,非法行医重点收集非法行医地点、开诊时间段、是否有诊疗行为、是否有诊疗标识等相关信息;非法采供血重点收集非法采供血单位、地点,非法采供血行为等信息。信息收集途径主要有:
1.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收集相关信息
(1)巡访辖区内是否有挂有医疗服务招牌、灯箱等涉嫌无证行医的场所。
(2)对卫生监督机构通报的非法行医重点地区或个案进行巡访。
2.提供日常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中发现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或线索的,收集相关信息。
3.可以通过与患者交流,获得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违法行为线索;或接到社区服务居民反应的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线索,收集相关信息。
(二)报告信息
发现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立即向辖区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并按要求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
(三)查处效果监测信息报告
卫生监督机构查处非法行医案件后,将个案查处情况通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被查处的非法行医点和人员进行监测并做好记录,并向交办的卫生监督机构报告监测信息。发现再次非法行医的,按要求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未发现非法行医行为的,按照要求填写《卫生监督协管巡查(访)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