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及其职责

国务院负责对特别重大突发中毒事件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特别重大突发中毒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有国家卫健委、宣传部、新闻办、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市场总局、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

按照分级处置的原则,省级、地市级、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分别负责统一指挥、协调重大、较大和一般级别的突发中毒事件的卫生应急工作。

表1 我国突发中毒事件主要管理部门及职责

(二)卫生应急组织体系及各自职责

各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中毒事件的卫生应急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或环境污染等突发事件中涉及群体中毒的卫生应急工作。

表2 突发中毒事件中卫生专业机构或组织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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