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可准则》 规定了实验室能力、公正性以及一致运作的通用要求,并将这三方面的要求贯穿全文始终。
实验室能力是指实验室依据技术法规(如:技术规程、规范、标淮、方法等)和认可规范文件(如:认可规则、认可准则、认可指南、应用说明等)的要求实施实验室活动并在技术上出具正确有效的数据和结果的能力。实验室能力是实验室认可的灵魂和精髓,是实验室核心价值体现,是实验室强化服务客户与社会的责任属性的前提与保证。
公正性是客观性的基本保证,是实验室行为准则的基础,是对合格评定机构的强制要求。实验室的公正性概括地说主要有三个原则,即公开原则、公平原则和无歧视性原则。实 验室活动具有公正性,是指实验室活动对有关的利益各方都是客观的、独立的、无利益冲突的、没有成见的、没有偏见的、中立的、公平的、不偏不倚的、不受他人影响的。为确保实 验室的公正性,实验室的组织结构和管理要保证公正性;实验室的管理层要承诺实验室活动的公正性;实验室要排除压力和干扰并对公正性负责;实验室要从源头持续识别公正性的风 险,并证明能够有效消除或最大程度减小这种风险。一致运作是对实验室的基本要求,主要包含如下三方面的含义。
1) 实验室活动应与所依据技术法规认可规范文件规定的要求一致,确保所实施的实验室活动能出具正确有效的数据和结果。
2) 针对可重复实施的实验室活动,应确保由同一实验室内不同的授权人员、不同时段或由不同实验室依据相同的技术法规都能得到准确一致的实验室活动数据和结果。
3)实验室管理层应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实验室活动数据和结果的一致性。这些措施主要包括:制订的方针和目标应能体现实验室的能力、公正性和一致运作的要求;必要时所依据的技术法规应补充方法使用的细则以确保应用的一致性;强化人员监督和能力监控,确保实验室活动实施的正确性和一致性;按照 《认可淮则》 6.5“计量湖源性”的要求,采取有效的量值湖源方式和适宜的能力验证活动等,通过不间断的校准链将测量结果与适当的参考对象相关联,建立并保持测量结果的计 量湖源性等。